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督察_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综合通知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

最后更新于:2022-01-07 10:31:22

苏轼建士生函(2021)63号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要责任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2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年度行动》深入实施和运用相关智慧监管方式,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整体意识

充分发挥大市场监管的功能和手段,多措并举,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条例》对推进全省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它作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推进的重要抓手。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效力。要把《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领导责任、管理责任、

二、制定详细措施推动实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会议宣传、培训、专题口译、研讨会、示范等方式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督察,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培训。《条例》是向辖区内各企业传达,将《条例》的相关要求作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年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内容,督促企业学习了解到位。

(二)指导实施条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推进条例实施的具体措施,引导企业学习了解《条例》主要内容 在此基础上,根据食品类别、生产工艺等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制度化落实主体责任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监督检查、制度检查等,加强 》落实情况检查。未采取相关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的,可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重点监督检查加强监督与处罚的衔接,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问责力度,严格执行行业禁制规定。

三、 狠抓工作重心,提质增效

《条例》第四条、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和第十章分别涉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要责任的指导意见》(苏食监食生〔2019〕 】第227号)对提出的“六个一”进行了深化和丰富,明确了每个“一”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条例》的相关要求,因地制宜抓紧推进“六个一”。,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点工作。目前,主要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启用食品安全自查平台。省局组织开发了《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平台》。2021年起,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省内生产企业已正式上线相关数据统一分析利用平台分为企业端和监管端企业端网站:用户名为企业SC号,初始密码为spqyzc_2021。企业首次登录时应同时更改密码,监管端已嵌入“江苏省食品生产监督检验信息系统”网址,用户名和密码与监督检查信息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相同。

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条例》第十章和附件1、2关于食品安全自检种类、自检频次、自检频次等具体要求报送《规定》。检查内容、自检报告时间。《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表》、《江苏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表》(表格包括自查内容、企业整改情况和自查报告),提交步骤分为:提交承诺书(1)-企业基本信息填写(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填写(3)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录《江苏省食品生产监督检验信息系统》,按照《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平台(监管端)操作手册》(附件< @2)) 辖区内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相关数据分析利用。

(二)继续做好监督抽查工作。2021年全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完成上述指标同时,要将监督抽检从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扩大到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检验管理负责人+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规模和区域人员数量合理明确。企业参与(参与=累计参与人数/累计创业人数)工作目标,共同推动全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抽检的进一步增加。

预计省局将在4月中旬完成对所有设区市的食品车间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的初步建立,正式启动时间将另行通知。该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后,区市局要督促县(区、市)局及时录入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数据。肉制品、酒类重点品种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2次,其他品种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1次。其次,当任务没有完成时,系统会自动警告和提示。正式上线时间将另行通知。该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后,区市局要督促县(区、市)局及时录入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数据。肉制品、酒类重点品种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2次,其他品种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1次。其次,当任务没有完成时,系统会自动警告和提示。正式上线时间将另行通知。该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后,区市局要督促县(区、市)局及时录入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数据。肉制品、酒类重点品种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2次,其他品种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1次。其次,当任务没有完成时,系统会自动警告和提示。肉制品、酒类重点品种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2次,其他品种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1次。其次,当任务没有完成时,系统会自动警告和提示。肉制品、酒类重点品种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2次,其他品种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1次。其次,当任务没有完成时,系统会自动警告和提示。

四、加强监督考核,及时总结结果

(一)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自2021年食品安全自查平台上线以来,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评价数据将以平台实时数据为准(包含在评价范围内,指例行自检类型)。根据《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实施细则》要求,二、三季度末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11月30日前分别达到30%、75%和100%。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尽快向辖内各企业通报食品安全自查平台的使用情况和操作手册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督察,督促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食品安全自查。评估进展。检查工作。其中,季节性食品生产企业应在生产季节尽快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和平台报送。因季节性或其他原因停产半年以上的,恢复生产时应在平台上组织实施自查。同时上报当地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部门。自然年11月30日前未发生生产活动的企业,不计入当年自查企业基数。企业例行自检次数按照《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执行。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检工作。2021年食品安全人员监督抽检的目标是:二季度末抽检企业覆盖率达到40%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三季度末抽检企业覆盖率70%以上,合格率98%以上。当年,入选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9%以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工作安排,按照上述考核进度要求完成监管工作。 .

(三)工作总结。省局三季度末将组织拍摄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题片。处罚、强化智慧全面展示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对推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作用。请各地市场监管局推进的同时,注意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材料和典型案例。省局将及时通知各区、市局报送相关材料,择优纳入故事片拍摄内容。

工作中如有相关问题,请与省局食品安全生产监督司联系。联系人:彭红雷、邵金进、崔诚,电话:025-85537780、85537781、85537788。软件公司运维电话:025-83273695。

附件1、2、4.doc

附件3.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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