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驾驶员可以当司机吗_b2驾照可以驾驶什么车

最后更新于:2022-02-11 12:09:39

福州有自己的网约车管理办法。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福州网约车新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约车

福州网约车新规

记者昨天获悉,我市正在着手建设全市统一的出租车管理系统,并开发配套的手机APP,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

针对市人大代表赵荣的建议,市交通委表示:“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市交通委积极应对新事物新专车等业态,并已组织相关部门对网约车软件平台进行调研,了解其运营整体情况,参照专业运营模式研究出租车、公交等转型升级行业。”

据报道,市交通委已委托第三方对我市出租车行业改革进行顶层设计,为未来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铺路同时,市交通委开始制定我市网上预约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网上预约车辆发展。

市交通委正积极协调“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数字办审批公交智能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将加快公交智能化建设,城市移动出行将依托智能平台。开展创新研发,为市民提供更加全面、准确、完善的出行信息服务。事实上,2013年底推出的“掌上公交”手机APP已覆盖全市3000多辆公交车,连接200多条公交线路,受到市民普遍欢迎。

市交通委也在着手建设全市统一的出租车管理系统,开发配套的移动APP,应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改造升级出租车运营模式,提高出租车运营管理效率,更科学地组织调度车辆,提供精准服务,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针对郭琼等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市交通委表示,正在着手建设出租车信息管理平台。平台建成后,市运管办拟将价目表打印在出租车后窗。公众号二维码。届时,乘客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车牌号、司机姓名、所属公司等相关信息,评价出租车服务质量,或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投诉和帮助。 (记者李辉)

网约车新规解读

福建发布网约车管理规定

(记者 王成)福建省近日出台规范发展网上出租车预约的意见,提出不对网上出租车实行数量控制,加强“政府监管平台、车辆平台管理、司机”。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出台的规定相比,“福建版”规则并没有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驾驶资格和车型限制提出明确要求,而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确定。

意见规定,申请网约车业务的司机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被交通、公安部门列为不良记录的司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网约车业务。取得出租车客运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交通部门可直接核发《出租车网上订票驾驶证》。

意见明确,申请网约车业务的车辆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要求,二手车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网约车运输证在备案制下发放。网约车平台公司可按规定条件对申请接入平台的车辆进行审核,将车辆登记为预留出租车客运,并向准入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意见还要求,网约车必须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国家标准》按时报废。

在运价机制方面,意见指出,福建省网约车实行市场调整价,具体价格由网约车经营者根据《网约车》综合定价机制综合确定。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供需等因素;网约车不享受国家燃油补贴;物价部门对标价明晰的网约车平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违反价格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此外,福建省出台的意见还规定,私家车共享不属于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私家车共享或私家车共享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以变​​相的形式。使用平台提供拼车服务的,每辆车每天不得超过4次。

据新华社报道,福州(记者王成)福建省近日发布《规范网络出租车预订发展意见》,提出不对网络出租车实施数量管控,加强“政府监管平台”管理,平台化管理车辆和司机”模式。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出台的规定相比,“福建版”规则并没有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驾驶资格和车型限制提出明确要求,而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确定。

意见规定,申请网约车业务的司机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被交通、公安部门列为不良记录的司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网约车业务。取得出租车客运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交通部门可直接核发《出租车网上订票驾驶证》。

意见明确,申请网约车业务的车辆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要求,二手车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网约车运输证在备案制下发放。网约车平台公司可按规定条件对申请接入平台的车辆进行审核,将车辆登记为预留出租车客运,并向准入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意见还要求,网约车必须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国家标准》按时报废。

在运价机制方面,意见指出,福建省网约车实行市场调整价,具体价格由网约车经营者根据《网约车》综合定价机制综合确定。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供需等因素;网约车不享受国家燃油补贴;物价部门对标价明晰的网约车平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违反价格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此外,福建省出台的意见还规定,私家车共享不属于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私家车共享或私家车共享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以变​​相的形式。使用平台提供拼车服务的,每辆车每天不得超过4次。

网约车管理办法

第 1 章一般规则

第一条 为更好满足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约车运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合法合规。旅客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网上出租车预订(以下简称网约车)业务服务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业务服务,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搭建服务平台网约车驾驶员可以当司机吗,整合供需信息,使用合格车辆和司机,提供非巡航服务的经营活动。出租车预订服务。

本办法所称出租车在线预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搭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业务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按照优质服务、差异化管理的原则,适度发展出租车,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由市场调整,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车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简称出租车管理部门)负责网上预约的具体实施。汽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申请网约车业务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网约车业务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换和处理能力,具备提供交通、通讯、公共安全、税务、互联网信息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检索、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连接出租车管理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协议,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四)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五)服务位置有相应的服务机构和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业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遵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申请网约车业务的,应当根据业务区域向相应的出租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上订车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身份、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管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是分支机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办公室、负责人、管理人员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的证明,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络信息等相关监管部门获取和查询相关网络数据的条件证明依法建立和实施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资料、数据库访问说明、在中国大陆设置的服务器说明、证明材料;

(六)如使用电子支付,需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证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果您是首次从事网约车业务,应向企业注册地相应的出租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与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确认,并提供相应的确认结果,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在注册地以外从事网约车业务的,应按(五)和(六))项提交网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 上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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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车管理部门审核。

第七条出租车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执行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10日,并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第八条 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对申请经营网约车业务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颁发《互联网预约出租汽车业务》许可证”。

第九条出租车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取得相应的《网上预约出租车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方可开展相关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准入信息、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核发的《网上订车经营许可证》。涉及电信业务经营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有关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网约车平台公司正式接入之日起30日内,到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运营机构所在地。

第十一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报告服务所在地的出租车管理部门,说明有关情况,通知车辆提供服务的车主和司机,并告知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将相应的《网上出租汽车业务经营许可证》退还原发牌机关。

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及司机

第十二条拟从事网约车业务的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车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紧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相关标准的运行安全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运营要求由相应的出租车管理部门根据优质服务、差异化运营的发展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服务所在地的出租车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申请,审核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后,发放符合条件的车辆条件和登记为客运预留出租车。 《网订出租车运输证》。

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出具《网上出租车预订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司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机动车种类的驾驶执照,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

(二)无交通犯罪,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驾记录,最近3个连续得分期无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服务所在地的市级出租车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司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申请,对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进行核实,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法规。符合条件的司机将发给“网上预约出租车驾驶证”。

第四章网约车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经营车辆有相关保险,并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线上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服务相同。车辆应保持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报服务所在地出租车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确保提供服务的司机具有合法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作时间、服务频率等特点,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与司机或定义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网约车平台企业应维护和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提供的服务与司机一致,并将司机相关信息上报服务所在的出租车管理部门。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司机和网约车用户在其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在线日志、在线交易日志、行车轨迹日志等数据。服务平台并进行备份。

第十九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收集和记录。司机服务信息。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司机姓名、照片、手机号码、服务评价结果、车牌号等信息。

第二十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车发票。

第21条: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犯乘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约车平台企业不得从事排挤竞争对手、垄断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经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不公平定价行为。经营者,不得违反价格。

第二十二条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经营范围的,始发地和目的地应在许可经营范围内。

第二十三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第二十四条: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数据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网约车平台企业和司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经营服务标准提供业务服务,不得中途丢客或者故意绕道,不得违规收费,不得举报或投诉其服务质量或投诉 对服务评价不佳的乘客进行报复。

第二十六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着的方式告知收集、使用司机、网约车和乘客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信息主体明确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将上述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经营目的。

网约车平台公司收集司机、网约车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超出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必要范围。

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刑事调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支付司机、网约车和乘客的账户、地理位置、出行路线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发生信息泄露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收集的个人信息和产生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和使用不少于2年。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网约车驾驶员可以当司机吗,不得为企业、个人等团体和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过滤和屏蔽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台传播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播,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国家机关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

第二十八条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开展网约车业务服务。不得以私家乘用车共享的名义提供网约车服务。

网约车车辆和司机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经营服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出租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的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包括基本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服务质量和乘客评价信息。

出租车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的监管,加强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司机的资质审核和发证管理。

出租车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评估结果、旅客投诉处理。

出租车行政主管、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获取和查阅辖区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注册、运营、交易数据。

第三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网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有关规定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利用网约车服务平台发布有害信息或者为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依法予以查处;应配合出租车管理部门查明网约车平台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依法予以处理。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nd network information departments shall,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respective duties, supervise and inspe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twork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s and security protection technical measures, and prevent, investigate and punish relevant illegal and criminal activities.

Article 31: The departments of development and reform, price, communication, public security,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commerce,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taxation, industry and commerce, quality inspection, and Internet information shall,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respective duties, implement relevant regulations on the operation of online car-hailing. Supervise and inspect, and deal with illegal ac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rticle 32: All relevant departments shall,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duties, establish credit records of online car-hailing platform companies and drivers, and incorporate them into the national credit information sharing platform. At the same time, the credit information such as the administrative license and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of the online car-hailing platform company will be publicized on the national enterprise credit information publicity system.

Article 33 Taxi industry associations shall establish a system of bad records of online car-hailing platform companies and drivers, and strengthen industry self-discip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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